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月资产租赁信息公告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七项资产闲置,按照《关于印发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制度的通知》(南交资发[2021]209号)的出租方式,可以采取协议出租的方式出租,现将租赁信息公告如下:
一、资产租赁基本信息
序号 |
资产名称 |
位置 |
月租金(元) |
备注 |
1 |
河堤路综合楼7层601号(三房一厅95.7㎡) |
河堤路73号 |
1850 |
已同步交易所公布公开招租信息 |
2 |
亭子村回建房1号楼一单元601号房(二房一厅79.88㎡)配1-31号杂物房(面积6.53㎡) |
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0号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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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亭子回建房2号楼三单元306号房(二房一厅61.75㎡)配2-37号(面积8.66㎡)杂物房 |
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0号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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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西村回建房1号楼2单元604房(三房二厅二卫)113.27㎡配1号楼21号杂物房(面积8㎡) |
陈西村三区208号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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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西村回建房2号楼1单元602房(二房一厅一卫)62.63㎡配2号楼19号杂物房 |
陈西村三区208号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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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陈西村回建房2号楼1单元601房(二房一厅一卫)62.63㎡配2号楼14号杂物房(面积4.5㎡) |
陈西村三区208号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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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资产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当前待出租房屋信息。租期最长为三年,要求必须房屋为本人居住使用,不得转租及改变用途。
三、有意向租赁房屋的员工,请在公告期内向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租房申请及本人居住承诺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同意申请。
四、若出现单套房屋有多个租赁意向人的情况,同等条件下择优确定的意向承租人。
五、本次公告期: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资产经营部 何工 15994396970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1日